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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光头诗集范文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匿名 2023-05-23 13:32:00 47 下载本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x年,在省委、x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重点企业和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会议安排,我主要总结201x年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

一、201x年工作回顾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201x年,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xx系列讲话和党的xx大、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x政府决策部署,在落实环保部和省委、x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中积极作为,在把握环保工作形势中准确定位,在重点工作落实中积极推进,全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年来,我们抓主抓重,突出抓了“六件大事”。

第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年召开1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集中学习”,由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和厅主要领导分别作辅导讲座“专题学习”,在厅系统分层次举办6次会议“交流学习”,各党支部平均召开10次以上会议“系统学习”,先后组织开展3次集中督查全程“督导学习”,加深了党员干部对精神实质的领会。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厅党组及时研究提出了探索“六个方面的改革”和建立健全“八项制度”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第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党组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标准要求,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在安排部署上紧扣组织保障。厅党组多次研究,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从思想、组织、舆论上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在内容上紧扣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突出”、“六个结合”(突出领导带头、突出查摆问题、突出全程督导、突出宣传发动;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与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五项措施”、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与巡视组提出边巡边改问题、与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与党务政务综合公开相结合)。三是在查摆问题上紧扣实际。通过提前查、广泛查、延伸查,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21条;召开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在整改落实上紧扣即知即改。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13个方面26条具体整改措施。针对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不全面、基层反映文件多会议多、网上反映环境问题解决和答复不及时、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即知即改。五是在效果上紧扣长效机制。建立和修订完善制度14项,整理编制了《工作制度汇编》,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通过活动开展,厅系统工作作风和效能有较大提升,在“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工作质询会”上,效能建设工作满意率达99%(含满意和比较满意)。

第三,认真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厅党组坚持把巡视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优化环境的过程,统筹配合第三巡视组与厅系统80余名干部的谈话、赴12个市州和部分县区延伸巡视等工作;针对提出的反馈意见,制定了8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已有11项整改任务完成,其他15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第四,精心组织实施“五项措施”。全省采取宣贯培训、现场推进、专项督查等形式,保障“五项措施”顺利实施。一是x政府在全国第一个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施行了《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为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各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根据x政府颁布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了《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三是根据x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地方标准》,完成全省109家试点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四是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统一执法标准,实施分级执法,创新监管模式,有效提升了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制定了《201x年全省环境监测结果发布方案》,每季度在《甘肃日报》、省厅网站公布各市州空气、地表水、饮用水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企业达标率并进行排名。

第五,突出抓好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兰州xx书记任组长的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和落实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两年来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36亿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53亿元,支持兰州市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兰州市编制完成了《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23-2023年)》,协调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形成了省市联动的治污格局。四是强化执法。采取明察暗访、驻厂监察、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监管。201x年,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依据老标准,优良天数共299天,较上年同期增加29天,占总天数的81.9%;按新标准,优良天数199天,占总天数的55%,退出了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

第六,积极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工作。岷县漳县6.6级重大地震发生后,省厅和定西市有序有效开展环境应急工作,防止因地震灾害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一是立即实施地震救援环境应急响应,成立了环境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人员及时开展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岷县、漳县境内所有环境风险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出动人员195人次,排查企业58家、水电站5座。三是迅速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制订实施了《应急监测方案》,获得有效监测数据5645个,发布监测快报22期。四是向有关部门上报地震救援环境应急信息快报39期,并将饮用水水源和河流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及时在省厅网站进行了发布。

一年来,在突出抓好“六件大事”的同时,还统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污染减排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实施了201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细化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二是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污染减排工作。全年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亿元,对369个重点减排项目给予了资金补助。先后组织召开全省火电行业、水泥行业等6个专题会议,督促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污染减排项目建设。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对2023年度各地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核算,督促各地和有关企业对近两年污染减排日常督查和年度核查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报请x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预警监控确保完成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会同省监察厅对8个黄色预警减排项目实施了挂牌督办。按照监察部的要求,对部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经环保部初步核查,201x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比上年下降2.62%(计划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下降1.84%(计划零增长)、氨氮排放下降4.48%(计划下降3%)、氮氧化物排放下降6.43%(计划下降2.5%),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积极保障“3341”项目建设。一是稳步推进规划环评。积极配合环保部完成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工作,省厅对21个、各市州对7个规划环评进行了审查。二是提高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能力。制定了实施全省“3341”项目工程及环境保障工作方案,加强200个省列重大项目调度,加快环评工作。201x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5282个,其中省厅审批建设项目203个。三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选址和产业布局要求的42个项目不予受理或审批。四是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完善项目技术审查管理流程,提高环评文件质量。五是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对43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一是着力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陇南市铅锌选矿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编制完成西和县重点防控示范区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白银市东大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争取和下达资金1.38亿元,支持26个治理项目实施。2023年度全省废水中铅、汞、铬、镉、砷等五种重金属相比2023年削减明显,在环保部重金属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二是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x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x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省委第53次常委会议审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省厅及时编制了《全省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3年度)编制大纲》,制定了《甘肃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签订了《省环保厅、省气象局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201x年,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10个,达标率为71.4%。三是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xx”规划》实施,在国家2023年度考核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召开了第二届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市长联席会议,会同宁夏环保部门开展了跨区域联合执法。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完成90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安排215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用于34个水源保护工程。积极争取将张掖黑河湿地、陇南文县洋汤天池、刘家峡水库、敦煌渥洼池和安西自然保护区湖泊5个项目列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x年,全省监测的50个断面中,按功能类别达标的4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82%,较上年增加2个。黄河9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功能类别。14个地级城市和79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四是努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联合四部门制定实施了《甘肃省危险废物“xx”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省首次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推进会,建成全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对全省15个地区140家产生单位和22家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根据环保部考核,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4.4%和91%,位于西北第一,全国第三。

(四)积极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开展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对全省转移支付地区2023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积极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张掖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已经环保部和张掖市人大审查通过开始实施,平凉、庆阳、敦煌市已启动创建工作。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监督检查,编制完成《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实施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十年(2023-2023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并通过了国家课题组中期评估;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共安排81个片(线),538个行政村实施连片整治项目。加大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力度,命名省级生态乡镇157个、生态村125个。按照国家土壤环境保护要求,编制了全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

(五)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应急工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8100人次,检查企业和建设项目10405家次,立案查处75家,对环保部通报、监察部倒查追责的中铝集团兰州分公司等7家企业开展了行政执法后督察,对24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通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召开201x年黄河长江中上游五省(区)应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座谈会,与内蒙、宁夏签订了《黄河甘宁蒙跨界突发环境污染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协议》,出动执法人员6890多人次开展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参与调查并妥善处置11起突发环境事件,着力保障了全省环境安全。

(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强化重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查与核批,严格落实放射源转入、转出审批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省范围的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行动,配合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省内核设施、辐照装置等重点核技术应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应急工作,妥善调查处理矿区开采、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核与辐射投诉问题,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确保了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七)努力提高政策法规和监测监控等支撑能力。环境立法和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加强,积极推进《甘肃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和《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完善了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组织开展了督查考核,由x政府办公厅定期通报情况;制定实施了《甘肃省201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发布了《2023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考核,完成了金昌市、嘉峪关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组织了全省职工技能大赛“环境监测”省级决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修订完善6项管理制度,对43个重大项目、13个直属单位进行审计,严格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制度;以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庆阳市油煤气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战略研究、甘肃省生态屏障建设规划为载体,切实提高环保科研能力。配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全省环保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参与亚洲银行关于“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功能保护与修复综合技术体系研究项目”开发;应省外办邀请与德国有关企业就落户甘肃环保产业园区前期工作进行了洽谈;认真抓好全省环保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监控,在《中国环境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省广播电台、新华网等主要媒体刊发环保工作的典型宣传报道250多则。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还存在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行为,环境保护仍处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二是重项目审批、轻环境监管的问题比较明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擅自更改污染治理工艺,减少环保投入,造成环保工程质量低下,污染隐患突出。三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四是我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仅达到国家最低要求,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未达到国家80%的最低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和不断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x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八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积极推动六个重点领域改革,围绕“3341”项目工程实施,继续以“五项措施”为抓手,切实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确保2023年全省环保各项工作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环境质量和工作目标是: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环保部和x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达到75%、80%、95%以上。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兰州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金昌、白银、酒泉市空气质量争取达到二级标准;其它城市优良天数有所增加。兰州、嘉峪关、金昌市按新标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国控出境断面水质达标,超过功能区划类别的河段水质有所改善,水库水质保持稳定,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环保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结合实际,探索研究环境保护制度、环境监测工作、环境执法工作、环境公共服务、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和审批权限改革等六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省级环境保护的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对原法律条款中缺项的方面抓紧修订和报请出台新法规。完善环境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加强地方性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积极探索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和细化环境损害赔偿标准,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全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

(二)不断加大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及环境风险管控力度。依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和新的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修订《甘肃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制定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办法,尽快建立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处理平台,防止数据违规修约和剔除。对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一经发现查实,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约谈和后督察等形式,切实解决一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问题。按照 “省级督察、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体制,确定各级执法机构监控名单和监控内容,实现监管对象和内容全覆盖。规范实施网格化、差别化、痕迹化、流程化监管模式,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责任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落实环境应急管理专职机构和人员,加强环境应急专家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应急演练。强化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试点。

(三)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以兰州新区规划环评为重点,积极推进全省各级工业园区和各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格准入管理,对未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或环保基础设施不落实的工业园区,不予受理项目环评文件。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全省“3341”工程和重大项目环评督办、协调,推进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按照项目立项核准权限调整同步下放部分环评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能。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省、市、县环保部门联动和“三同时”全过程监管,严格试生产现场核查,重点落实防护距离要求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遏制“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推行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防范建设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落实环评监管责任,强化环评机构监督考核。

(四)努力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一是分解落实任务。严格按照《甘肃省“xx”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科学制定《全省202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二是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重点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新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步伐,力争到年底基本完成列入《全省“xx”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内的有关县级城镇污水减排工程;全面完成单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和已建成脱硫设施火电机组烟气旁路封堵工作,继续推进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全面完成熟料生产规模在2023吨/日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启动熟料生产规模在2023吨/日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作;继续抓好工业涉水行业减排工程建设,推进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石油石化行业重油炼化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工程和有色冶炼行业制酸尾气二氧化硫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业污染源减排工作和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三是切实抓好环境统计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办法》,加强全省环境统计数据的调查、分析和管理,切实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基础支撑作用。四是强化污染减排督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调度、督查检查、形势分析、定期通报、预警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制度,全力推动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

(五)继续巩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一是支持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出城入园、向兰州新区搬迁扩能和提升改造,重点配合实施兰州石化公司整体搬迁工程,优化产业和环境功能布局。二是指导兰州市抓好《全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xx”规划》重点治理项目实施,努力实现今年防治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及时与环保部沟通衔接,了解掌握国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最新动态,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兰州市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着力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一是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陇南市铅锌选矿企业废水治理的意见》和《西和县重点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完成重点治理任务。二是积极做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政府《实施意见》,按照环保部与x政府签订的《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按照抓重点、分层次、整体推进的思路,提高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整体水平,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危害。三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国家重点流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督促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完成以5类污染源场地10个典型区域为试点的年度调查评估任务;深入开展县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专项检查,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四是加大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管力度。贯彻落实《甘肃省危险废物“xx”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抓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开展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综合督查。

(七)深入推进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工作,对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及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201x年度中央财政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估考核。指导张掖、平凉、庆阳和敦煌市继续开展生态市创建工作,鼓励其它地区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做好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我省黄河流域玛曲段生态健康评估试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x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和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监督实施好201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继续指导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依据完善审批后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争取国家将我省土壤污染治理列入国家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

(八)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法制建设。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甘肃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和《甘肃省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和立法工作,力争年内出台。强化执法检查,以医院、通讯、输变电工程为重点,继续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抓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市州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健全突发性核与辐射事故应对处置机制。

三、保障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xx”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环保系统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一)全面落实环境监管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结合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督促落实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责任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全省环境安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对企事业单位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继续推进排污许可管理。继续将排污许可作为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和实施污染减排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程序,指导各地稳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排污许可证年度审验,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信息,对企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定量化管理。

(三)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把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对试点企业开展检查督导,为企业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试点企业增加到500家。严格做好等级复核和评定工作,加强对评级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妥善处理好评级进度与评级质量的关系,确保等级评定工作的质量。加强评定结果的运用,把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等级与各类专项执法检查频次及行政处罚、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工业园区入园条件、企业社会信用评定等工作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试点企业完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力落实环境执法责任。继续强化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工程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性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建立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处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会商或通报相邻区域环境监察信息;继续实行约谈制度,督促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交办、督办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展评,建立我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库”。

(五)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一是继续公开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每季度初在《甘肃日报》、厅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上一季度各市州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控重点企业达标率情况,并分别进行排名。二是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在厅网站公布建设项目受理情况;在审批过程中,对拟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对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公告;在验收过程中,对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对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公告。三是做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不定期公开挂牌督办企业名单,每季度公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名单、排污费征收情况等环境监管信息。

(六)积极营造环保工作良好氛围。积极推进落实《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23-2023)》,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深化环境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绿色创建”和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好“六·五”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系列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继续开展环境舆情监控、分析和报送工作,加强网络环境舆论引导力度。不断改进创新环境宣传报道工作方式,探索新的新闻传播途径,做好大生态文明建设、“五项措施”、环保先进事迹和环保知识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

(七)持续抓好系统内部管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xx届三中全会和xx一系列讲话精神,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3会1课”制度,切实提高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二是深入实施效能风暴行动,加强对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环境监察专项执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干部培训资源,丰富干部培训教育手段,进一步增强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拓宽干部培养渠道,继续选派各层次干部赴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挂职学习锻炼,加强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环保专题培训和市、县环保局长岗位培训。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资金、项目、许可、审计等重要工作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厅系统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加强督查督办,及时通报违反制度情况,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政令畅通。五是强化绩效评估,大力推进资金、项目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项目储备经常化、投资计划精准化、资金管理制度化。六是继续推进“双联”工作,认真履行组长单位职责,不断完善“两规划一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全面落实扶贫攻坚任务,积极培育富民产业。严格落实干部驻村工作制度、驻村联络员制度,锻炼干部队伍,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2023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以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工作体制和工作能力提高为目的,同心协力,努力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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